年7月10日,在中德两国总理的见证下,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长城汽车”)与宝马(荷兰)控股公司(以下简称“宝马”)于柏林签署合资经营合同,双方拟在中国共同设立合资公司“光束汽车有限公司”(以下简称“合资公司”),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开展深度合作。
据报道,该合资项目是宝马集团在全球范围内首个纯电动车合资项目,也是长城汽车国际化战略的重要安排。长城汽车与宝马的本次合作,建立在双方多轮沟通、互惠互利的基础上,未来双方将通过在品牌建设、管理体系、生产制造和技术研发等多方面的深度合作,聚焦新能源汽车领域,面向全球市场开发新一代纯电动汽车,进一步加快双方的全球化进程和新能源领域发展步伐。目前,该跨境交易进展顺利,合资公司有着良好的发展。
知识产权在该跨境交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,相信未来越来越多的跨境交易需要有知识产权内容。结合上述项目中的工作体会,笔者就跨境交易中的知识产权内容进行总结梳理,以飨读者,共同探讨跨境交易中知识产权部分的框架设计与关键条款安排。
1知识产权在跨境交易中的关键作用随着知识经济的深入推进,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核心竞争力,知识产权已经日益成为跨境交易的主要内容,在跨境交易中发挥着关键作用。
一方面,知识产权日益成为以合资为例的跨境交易的主要考虑内容。由于无形资产的价值日益提升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超过有了有形资产,所以,“大多数投资者认同技术与创新不仅已经改变商业的运行,而且代替了其赖以生存的基础”[1]。从而,“外资法上的资本构成,一般除包括现金、设备、机器、土地、厂房、交通运输工具等有形资产外,还包括专利权、商标权、技术资料、专有技术、劳务等无形资产”[2]。对于合资项目而言,由于知识产权所具有的经济价值和巨大利益,应当在交易框架设计、交易条款安排等方面予以重点推荐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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